内蒙古旅游协会 2022-07-15 20:22 发表于内蒙古
7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行发布会,自治区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文俊介绍《2022年旅行社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奖励实施方案及细则》相关情况。该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奖励类型包括常规接待奖励和旅游包机奖励。区内旅行社(含区外旅行社驻内蒙古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经旗县、盟市和自治区三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公开公示后拨付相关企业。需在2022年7月至年底期间,招徕区外入内蒙古过夜游客数累计500人以上,并且至少在我区二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常规接待按照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观看1台(含)以上驻景区收费演出项目的,额外再给予每人5元补贴。需通过旅游包机方式,组织区外游客入内蒙古且一次性每班次达到60人(含)以上,并至少在我区二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1个(含)以上收费A级景区。旅游包机奖励分三个档次,每班次达到6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100人(含)以上149人(含)以下、150人(含)以上的,分别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2022年度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旅行社,或者近三年内曾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旅行社或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未正常填报1-4季度经营数据的旅行社。2021年起,连续两年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旅行社不具备申报资格。下一步,自治区文旅厅将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力推动这项惠企政策落细落实,为旅游企业纾困解难,带动餐饮、住宿、娱乐、购物、演艺等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来源:奔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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